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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属地管理 健全规划体系

日期:2015-06-19 来源:姚学忠

 

落实属地管理    健全规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控制区内个人建房行为,增强可操作,保障城市建设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方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2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对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体制进行了大胆创新,对规划执法体制做出了重大调整。
一、完善监管体制和办法。对县城规划区内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双重管理”原则,具体办法:一是改进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由县规划局分别向凤瑞、释之两个街道办事处、二郎庙镇、杨集乡、券桥乡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派驻一支8-9人的规划执法监察中队,中队长兼任乡镇(街道)村建中心副职,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共同具体负责所在地区域内的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工作。派驻的规划执法监察队伍受县规划局和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双重领导。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派驻的规划执法队伍在乡镇(街道)村建中心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稽查科的配合下,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搞好规划区内的巡查、监控和管理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一是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主管副职作为责任领导,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分包村(社区)领导、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包片规划执法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发现违法违规建设后,由派驻的执法监察队伍迅速立案调查处理,各有关乡镇(街道)、村组积极配合;对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由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派驻的规划执法监察队伍依法组织拆除。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发生在已征用土地上的由派驻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执法监察队伍负责查处;发生在尚未征用土地上的由派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执法监察队伍负责查处。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发生的重大违法违规建设,由属地责任单位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会同纪检、公安等单位实行联合执法,予以查处。三是严格奖惩。县政府每年列出专项资金,对年度未发生违法违规建设或发生较少又能及时处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及有关人员给予重奖;对于工作措施不力,辖区内发生违法违规建设较多又不能及时发现或制止和拆除的,按照方发[2014]5号文件有关精神,对乡镇(街道)分包村(社区)领导、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包片规划执法人员分别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三、严格审批程序和规模。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建房户提出个人申请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县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县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后提交县个人建房联审联批领导小组进行会审。二是控制建房规模。凤瑞街道办事处、释之街道办事处和杨集乡、券桥乡、二郎庙镇所辖县城规划区域内每年所批建房户总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为今后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四、加强批后监管。县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行个人建房从开工放线到竣工验收的全程跟踪监管。
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副县长苑黎民为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凤洲为副组长,县政府办、规划、国土、住建、房管、城管以及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规划区内个人建房联审联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内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的领导、审批、监管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局,主要负责个人建房户的信息收集、上报、监管和审批等日常工作。
4月22日,县规划局召开了落实属地管理,健全规划体系工作会,会上,姜局长对下派到相关乡镇监察执法人员、职责、管理、考核等作了通报,张局长对下派执法人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县政府对规划管理体制所做的调整,坚决做到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尽快适应新机制新要求带来的变化,保持发扬规划工作者的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下派驻执法工作必要性的认识,坚持原则,服从大局。真正做到廉洁奉公,用好权利,做到权为民所用。三是要加强规划主管部门与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沟通。同时也要做到规划批后管理、应急中队、以及相关业务股室的沟通协调,完善监管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个人建房秩序。
至目前,县规划局已分别向凤瑞街道办事处、释之街道办事处各下派两个规划监察执法中队,产业集聚区及二郎庙镇、券桥乡、杨集乡各下派一支规划监察执法中队,下派规划监察执法人员工作已经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接到位,并结合城市规划区范围所涉及到的乡镇(街道)将城区管理辖区按标准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实施了以“划网格、分片区、定专人、建档案”为主要内容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了由原来的按地域划分到乡镇(街道)划分再到细化为按村、居委会、主要道路划分,实现规划监察的无缝隙管理,从而有效的防止监管死角,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执法的合力,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的势头,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